尊敬的客户您好,欢迎使用(南江学校食材采购)订货商城!
  [登录]      手机登陆   |   供应商登录  管理入口  
热门搜索:
  新闻中心

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南江县学校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

为确保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规范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南江县学校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现印发于后,请遵照执行。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812     



南江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规范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根据《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川食药监[2014]79号)《关于转发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学生营养办函[2015]9号)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16年秋学期开始,对全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减少中间环节,统一采购标准,提升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

100人以下且偏远的小规模学校如果中标供应商有配送能力,必须由招标供应商供货;如果无配送能力,可在当地种(养)殖场、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农户等地自行询价采购。

二、集中采购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集中采购范围。

定型包装类(米、面、油、奶)和生鲜食品类(冷鲜猪肉、鸡蛋)。

(二)质量要求。

1、大米。非转基因,标准一级籼米或一级粳米,符合GB1354-2009国家质量标准或最新标准。

2、面粉。非转基因,一级强中筋小麦粉,符合GB1355-2005国家标准或最新标准。

3、菜籽油。非转基因,一级压榨菜籽油,符合GB1536-2004国家食用菜籽油质量标准或最新标准。

4、学生饮用奶。纯牛奶或调制乳,符合GB25190GB25191国家标准或最新标准,系“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产品。

5、冷鲜猪肉。符合GB9959.1-2001国家标准或最新标准,猪肉分割按SB/T10656-2012执行,具备《动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及追溯体系芯片或其他追溯体系证明文件。

6、鸡蛋。符合GB2748-2003鲜蛋卫生标准或最新标准,按SB/T10638-2011标准等级分类,品质不低于A级,重量分级为M+-)级。

三、企业资质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标采购过程中,根据采购需求实际,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设置相关准入条件。

四、采购程序

(一)采购方式。以县为单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企业准入资格及基准单价,一次招标采购期限三年,分校分学年度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二)供货方式。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及学校规模,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前提下,按月、周、日直接配送到学校库房,具体期限与学校商议,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三)价格执行。供货价格为学校库房交货价,包括采购产品价款、相关税款、易损物价、专用工具价、售后及服务费、培训费、检测费及运送到学校库房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四)价格调整。供应商供货过程中,如遇所供食品市场价格与招标时控制价格上下波动在5%以内,不作调整,互相承担风险。若价格涨幅超过5%,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市场价格,经相关部门确定属实,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调整。价格跌幅超过5%的,会同相关部门,由教科体局通知供应商,进行调价。市场价格参考数据来源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每月发布的《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http://www.scdrc.gov.cn/more1_jgjc.htm)和南江县发改局在南江县内各大超市监测价格作为询价参考数据,同比例按招标时让利比例执行。

(五)货款支付。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按合同单价和一个月的供货总量结算货款。次月5日内由学校、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供货清单、发票),于10日前由学校将货款转帐到供应商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严禁发生现金交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县教科体局、食药监局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做好供应商招标和配送等环节的监督、财务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学校负责货物验收、资金支付、食品加工食品安全等环节的工作。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1.完善验收及台账登记制度。学校根据《南江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规范》(见附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分供应商分别装盒;学校要指派专人做好食品原料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产品要坚决拒收,教职工轮流做好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财务帐簿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一本手册,八本台帐”,规范记录大宗食材采购登记台帐。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教科体局、食药监局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大宗食材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反规定私自采购招标范围内食材的,承担招标合同违约责任,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应依据合同取消配送资格。

3.建立质量评议制度。县级制定“配送企业服务质量评议标准”,将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每学期评议一次;学校膳食委员会根据《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建议的每天食物的基本构成及数量,评议学校每月采购量是否达标,县级通过订货网络平台进行实时监测,每月自动分析评议。

4.建立抽检机制。县食药监局每学期对不同类别食品原材料至少随机抽检一至二次,抽检地点为学校食堂库房、供应商库房,并出具检测报告,作为质量评议、企业退出的依据条件,抽检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建立退出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供应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取消该供应商配送资格,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限制其参与南江县范围内学校食堂食材的招标配送。

6.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原材料,立即停止使用,由供应商及时更换,并自行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不响应,由另一标段产品供应商代替,另一标段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供应食品原材料满足学校供餐;同类产品两个标段产品供应商同时无法履行合同,由教科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县内企业中考察,临时指定供应商。

(五)其它原料采购方法。

蔬菜、调味品、干杂、鲜冻禽产品类、其它零星食材类等食品原材料实行分散采购,由学校通过非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报县教科体局、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要求见附件《学校食品原材料分散采购要求》。

(六)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

根据2016年新的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原发布的《20152016年学校大宗食材定点协议供应商目录》废止,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严格按本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采购未完成前,暂由学校临时就近在合法的生产经营企业中采购,但库存量不得超过两周的用量。

附件:1.南江县学校食品原材料分散采购要求

  2.南江县学校食品原材料分散采购供应商备案表

 3.南江县学校食品原材料分散采购合同(样本)

4.南江县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规范

 5.南江县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安全责任书

 6.南江县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登记台帐及经营证明单(样本)

 

 

 

 

 

Copyright 2016-2024 版权所有2017-2024  南江县学校食材采购配送管理平台。技术支持:符登攀13881662341
监督管理机构: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 投诉举报电话:8222877 822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