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科体函〔2016〕88号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做好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配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相关中标供应商:
我县大米、猪肉招标采购履约保证金缴纳、中转库房建设、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已具备供货条件,现就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配送有关事项通知于后:
一、冷鲜猪肉订货及配送要求
(一)订货要求。每周星期一预订下周一至周五的具体用量(根据每周要求配送的次数确定订单张数:要求每天配送的学校按每天下一张订单,周内配送二次的学校下两张订单,周内配送一次的学校下一张订单),并在订单上备注“配送到校时间和使用周期”,否则做无效订单处理。
(二)配送要求。原则上县城学校每天配送一次,乡镇规模较大学校每周配送二至三次,小规模学校每周配送一次。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条件下,具体配送时限供应商与学校协商确定。
(三)订货与配送差异数据处理。由于猪肉系特殊分割商品,学校订货数量与实际分割数量可能有一定差异,供应商需在订单上注明差异数量,以实际配送到校数量进行结算。
(四)副产品采购要求。本次冷鲜猪肉招标以带皮带脂后腿肉为标准,让利比例为6.7%,根据学校个性化采购需求,排骨、五花肉等其它副产品价格参考南江县市场零售价格(含税)按不低于6.7%比例让利后执行,价格调整方法与招标产品一致(具体参数及参考价格表附后),学校根据需求订购。
二、大米订货及配送要求
(一)订货要求。可一次订半月至一月的用量,数量必须为25KG的倍数,并在订单上备注“配送到校时间和使用周期”,否则做无效订单处理。
(二)配送要求。在保证食品安全条件下,根据学校要求半月或一月配送一次。
三、正在招标大宗食材临时采购
(一)临时采购品种。由于面粉、菜籽油、鸡蛋、学生奶招标流标,为确保学校正常供餐,菜籽油、面粉、鸡蛋可在县内正规商家处临时采购,学生饮用奶可暂时由春学期中标供应商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临时供应。
(二)采购期限及票证管理。临时采购期限暂定为11月底,招标配送时间提前一周通知;学校必须严格索取发票和食品安全相关索证索票资料,无正规发票不得付款、入帐。
四、规范使用采购配送监管平台
(一)信息维护。《南江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监管平台》是学校订货及付款、供应商配送及收款的法定数据平台,学校及供应商要指定专人维护,及时修改密码,补充收货人联系人姓名、电话、学校详细地址等相关信息。
(二)按时订货。在购物下单时,只能选择合同签订供应商的商品,否则订单不会流转到供应商。平台订货时间段为每天8时至20时,学校要按规定的时间段提前足量订货,供应商次日汇总数据,及时根据学校需求安排配送路线及时间。
(三)财务结算。财务结算周期为每月25日止,供应商汇总区间内订单打印发票,学校月末付款时严格按订单金额汇总付款,并在银行转账凭证上标注每张订单号及金额,及时上传平台,便于与供应商对账确认;学校及供应商每周导出订货清单,做好数据备份。学生饮用奶资金划回学校,由食堂转帐支付,县级财政不再统一办理直接支付。
五、其它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严格按照《膳食指导手册》科学合理制定每周营养带量食谱,提前安排,足量采购。合同概算数量与每月实际采购数量、价格调整、学校与供货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已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与学校务必熟悉,严格履约。
(二)本月10月26日前完成 10月31日至11月4日的订货量,10月29日(星期六)开始送货,学校10月31日(星期一)开始使用。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10月24日